关于印发《蚌埠经济开发区2020年
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
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2-04 17:23 信息来源:经开区管委会 浏览量: 【字体:  

管委会各部门、区属各单位:

现将《蚌埠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
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
2020122



蚌埠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目标管理

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

 

为做好我区2020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,根据市政府办公室《2020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》和《2020年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》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如下方案。
    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,把群众满意作为管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不断优化营商环境、提高行政效能、保障改善民生,采取务实措施,着力解决在联系群众、服务群众、造福群众、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树立关注民生、服务民生、保障民生的良好形象,力争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实现提档进位。
    二、工作安排
    ()调查动员阶段
    1.安排部署2020年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(123日前)

区党政办负责制定印发我区《2020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》。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及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,召开动员会议,并结合各部门实际、市长热线满意度调查反映的问题以和上一年度考核结果,分析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,研究对策措施,分解落实责任,制定各自群众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方案。 (责任单位: 区党政办、组织部、经贸发展局、住建局、社会事业局、市场监督局、综治信访办、数据资源管理局、教育党委、生态环境分局及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)

(二)宣传走访阶段

1.编印发放2020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资料(1210日前)

由区党政办负责收集并编印蚌埠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群众满意度宣传资料。区各相关部门将宣传资料(图片、文字) 126日前报送至区党政办(责任单位: 区党政办、组织部、经贸发展局、住建局、社会事业局、综治信访办、数据资源管理局、教育党委、生态环境分局及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)

2.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工作(1210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)

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负责将群众满意度宣传单、宣传册等资料通过村()委会发放到住户居民手中,并在生活小区、楼道等群众聚集较多的地方张贴宣传海报,悬挂宣传横幅,摆放宣传展板等。充分利用新型媒体扩大宣传,通过新闻网站、手机报、微博、微信等新型媒体,加大宣传密度,开展正面宣传引导。区教育党委发挥我区教育大区优势,积极开展鲜明主题活动,以主题班会、告家长一封信等方式,通过在校学生向家庭传递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。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满意度宣传工作,不断提升各行业的群众满意度。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,制定宣传工作方案。(责任单位: 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,区党政办、组织部、经贸发展局、住建局、社会事业局、教育党委、综治信访办、数据资源管理局、生态环境分局)

3.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工作(1210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)

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要结合年底慰问等活动,对辖区住户进行全覆盖式入户走访,听取居民意见,积极向群众宣传、解释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开展的目的,正面宣传我区在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、交通出行、教育、就业、社保、医疗、就医、收入增长、居住环境、社会治安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,引导城乡居民热爱蚌埠,取得理解、支持。统筹考虑固话、手机使用情况,宣传重点向辖区企事业单位、商业经营户转移,对各大单位采取电话协商、走访交流、发放资料等方式寻求配合,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入户宣传,加强与接线员沟通交流,多渠道提升有效样本点。 (责任单位: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)

4.拨付2020年度区群众满意度调查专项经费 (1210日前)

由于调查工作涉及面广,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,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蚌埠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,主要用于印制宣传材料、入户走访宣传等(责任单位:区党政办、财政局,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)

()督查考核阶段

1.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查整改 (128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)

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入户走访情况、电话调查汇总分析出的突出问题、上年度电话调查反馈问题、市长热线转办问题、网格员搜集群众反映问题等,进一步梳理研究近期可提升形象的具体工作措施,逐条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,细化明确解决问题的目标时限和责任人。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,要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自查整改阶段正值年底,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办好事、办实事活动,以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惠提升群众满意度。 (责任单位: 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,区党政办、组织部、经贸发展局、住建局、社会事业局、综治信访办、数据资源管理局、教育党委、生态环境分局)

2.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督查考核工作 (12月下旬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前)

由区党政办组织,通过巡查暗访、集中测评等方式,对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及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,督查考核得分纳入2020年度目标考核分值。 (责任单位:区党政办)

三、有关要求

()明确工作职责。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要成立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,全力抓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,主要领导要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负总责,站在一线、靠前指挥。

根据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,将具体责任明确如下: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的满意度调查工作; 区经贸发展局负责交通出行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; 区教育党委负责教育现状的满意度调查工作;区组织部负责对目前就业状况、社会保障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; 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对医疗、就医便利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; 区经贸发展局、组织部负责对个人、家庭收入及增长情况的满意度调查工作;区住建局、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居住地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;区综治信访办负责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调查工作。

()加强舆论宣传。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要在工作推进方案中专项部署舆论宣传工作,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加大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重点工作成效的宣传,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正面积极回应调查问卷。

()强化督查,严肃考核。群众满意度列入各县、区及各牵头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,我区总分值为2分。具体按照《2020年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》执行。区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及区各责任部门的群众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督查,督查结果列入各社区中心、街道、镇及区各牵头部门本年度群众满意度考核分值。对群众满意度偏低,影响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,管委会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、问责。

 

附件:2020年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考核办法